●據環境保護部發布的數據,2007年,我國畜禽養殖業糞便產生量2.43億噸,尿液產生量1.63億噸;排放化學需氧量1268.26萬噸,總氮102.48萬噸,總磷16.04萬噸,銅2397.23噸,鋅4756.94噸。
●畜禽養殖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約是農村生活污染排放總量的1.5倍,位居全國重點污染排放領域之首。
●從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的土地消納負荷看,我國畜禽糞便的總體土地負荷警戒值已經達到環境脅迫水平的0.49(正常值應小于0.4),很多養殖場周邊的土地已經無法消納畜禽養殖產生的沼液、沼渣和糞肥。
◆中國環境報 記者 郭薇
環境保護部近日發布《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以下簡稱《技術政策》),對清潔養殖與養殖廢棄物收集、無害化處理與綜合利用、養殖廢水處理、空氣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了適用技術和要求,通過引導規模化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戶使用最佳生產工藝和適宜的污染防治技術,促進行業治污水平的顯著提高。
當前,污染已經成為我國畜禽養殖業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排放量大、治污水平低、監管薄弱等使得畜禽養殖業位居全國重點污染排放領域之首,這一領域也將成為“十二五”環境監管的重要內容。針對行業實際,首次發布的《技術政策》提出了怎樣的治理思路和措施?日前,記者采訪了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有關負責人。
土地負荷警戒值已超正常水平
畜禽養殖排放居全國重點污染排放領域之首
“目前,我國畜禽養殖污染嚴重,迫切需要嚴加控制。”這位負責人表示,據保守估算,每年至少有1/3以上的畜禽養殖糞污直接進入環境,造成廣泛的面源污染。而相關調查顯示,目前,畜禽養殖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約是農村生活污染排放總量的1.5倍,位居全國重點污染排放領域之首。“因此,畜禽養殖污染和農村生活污染是當前面源污染控制的重點。”
從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的土地消納負荷看,我國畜禽糞便的總體土地負荷警戒值已經達到環境脅迫水平的0.49(正常值應小于0.4),很多養殖場周邊的土地已經無法消納畜禽養殖產生的沼液、沼渣和糞肥,北京、上海、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等地已經呈現出嚴重或接近嚴重的環境壓力水平。
此外,我國畜禽養殖場在衛生防疫方面問題嚴重,畜禽養殖病亡尸體管理混亂,無害化處理設施匱乏,不僅造成環境污染,也給動物疫病傳播擴散留下了隱患,嚴重威脅公眾健康。
治理水平滯后、治理率低
“源頭削減、清潔生產”應對難題
據介紹,目前,我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主要面臨兩大難題:一是畜禽養殖業屬高污染、高排放產業,產生大量畜禽糞便、圈舍廢物、高濃度污水和惡臭氣體等多種污染物,而且治理率低,治理難度大,規模化養殖企業的治理率也不足20%。二是畜禽養殖業規模化水平還比較低,生產技術落后,經濟效益不穩定,產業經濟實力弱,環境成本承受能力較差。
對此,這位負責人指出,我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起點低,管理基礎較為薄弱,畜禽養殖業快速發展和養殖污染治理水平滯后的矛盾已經成為我國畜禽養殖業發展的瓶頸。當前,在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監管的同時,迫切需要針對我國畜禽養殖業的具體情況,制定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以及技術指南,規范和指導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開展。
而此次出臺的《技術政策》正是從我國畜禽養殖業的上述特點和困難出發,特別強調要實行“源頭削減和清潔生產”污染防治原則。實行“源頭削減、清潔生產、資源化綜合利用,防止二次污染”的技術路線,著眼于引導規模化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戶使用最佳生產工藝和適宜的污染防治技術。
這位負責人解釋說,實行畜禽養殖污染源頭削減,就是要推廣“干清糞”或“糞水固液分離”等無水或少水養殖技術,最大程度地收集畜禽糞便,盡量減少廢水排放量,提高資源化利用水平,以解決由于廢水中有機物和氮污染物濃度過高導致的設施建設投資和治理成本過高,畜禽養殖場難以承受的矛盾。同時,積極推進清潔養殖,改變傳統養殖方式,推廣綜合科學飼養、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等各項防治措施,實現養殖生產全過程控制。
東部沿海和大城市周圍養殖業集中
強調全面規劃、合理布局、資源化利用
當前,盡管規模化養殖已成為我國畜禽養殖業的主要發展趨勢,但由于缺乏統一規劃,產業布局處于嚴重不平衡狀態。近八成規模化養殖場集中分布在東部沿海地區和諸多大城市周圍,中部地區數量不到總數的1/5,西部地區僅占總數的1%左右。污染嚴重、環境影響較大的大中型畜禽養殖場恰恰集中在人口集中、水系發達的東部沿海地區。
針對我國畜禽養殖業多種經營模式共存且布局不合理的現狀,《技術政策》提出,要抓住“全面規劃、合理布局”這個影響全局的關鍵,分類指導不同地區、不同養殖模式的污染防治工作,為我國養殖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合理規劃布局是當前影響我國畜禽養殖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也是畜禽養殖污染結構減排的關鍵。”這位負責人說。
同時,資源化原則對畜禽養殖廢物的管理具有重要而現實的意義。畜禽養殖糞污的資源化綜合利用,主要是指畜禽養殖糞便厭氧發酵制沼氣,沼渣、沼液制農肥。為此,《技術政策》提出鼓勵發展規模化集中式沼氣能源生產和制造高效復合有機肥,并通過對沼液進行深加工,實現全部有效利用。
具體而言就是對中小型畜禽養殖場(小區)宜采用“高溫好氧堆肥工藝”或“生物發酵工藝”生產有機肥,采用“厭氧發酵工藝”生產沼氣,并做到產用平衡,“實行種-養結合,發展生態農業”,實現還田利用。“實踐證明,這是一條處理處置畜禽糞便行之有效、效益顯著的技術途徑。”
這位負責人指出,充分利用養殖場周邊的農業生產條件,采用種—養結合的模式,有利于解決發展養殖與污染環境的矛盾。考慮到實現種—養平衡常常會受制于地域環境承載力的現實情況,特別是針對東部發達地區,《技術政策》進一步提出,可以通過發展專業化、規模化、現代化的畜禽養殖廢物處理處置廠,建立養殖廢物收集—運輸—加工—銷售產業鏈,生產商品化的燃料沼氣、沼氣并網發電和高效復合肥料,以消化當地過剩的養殖廢物。
如何解決監管薄弱的問題?
國家鼓勵實行社會化污染治理服務
這位負責人表示,一直以來,各地對畜禽養殖的環境監管是一個薄弱環節。除了技術政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也即將發布。“十二五”期間,各級環保部門要把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作為環境監管的一項重點,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保障“十二五”相關規劃目標實現。
為促進監管的有效性,《技術政策》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和監督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求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應設置規范化排污口,并建設污染治理設施,有關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及運營應符合相關工程技術規范的規定。
同時,國家鼓勵實行污染治理的社會化專業化運營服務。畜禽養殖經營者可將畜禽養殖廢物委托給具有運營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畜禽養殖場(小區)應建立健全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配備專職運行管理人員和檢測手段;對操作人員應加強專業技術培訓,實行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來源:中國環境報